【獎助學金】財團法人安侯建業永續發展教育基金會獎助學金公告,收件截止日:2/26(四)17:00止
系辦收件截止日:2/26(四)17:00止
壹、宗旨
為回饋培養優秀人才之學校,特設置本獎助學金,以實質方式回饋校園、幫助成績優秀或家境清寒、弱勢學生。
貳、對象
凡就讀國內教育部立案之大學(不含研究所在職專班及博士班)會計系所及非會計系所(如財政、財稅、財經/金、資管、科管等)學生符合下列條件之任一項者,得申請本獎助學金:
一、 大學部三年級(含)以上學生上學期之總成績平均八十分以上且操行成績八十分以上者。
二、 研究所學生上學期總成績平均八十分以上且操行成績八十分以上者。
三、 家境清寒或領有殘障手冊或具原住民身分需要財務補助者。
參、金額
大學部每名新台幣貳萬元整,研究所每名新台幣貳萬伍仟元整。如提供手寫作文或創意影片,並經評選委員評選為優等,可再額外獲得新台幣壹萬元整。
肆、名額
一、 各校推舉之學生名額建議為錄取名額之2倍,實際推舉名額由各系主任評估後自行決定。
二、 大學部與研究所實際名額將依前一年度各校實際名額以及參考財團法人安侯建業永續發展教育基金會預算進行調整,並由財團法人安侯建業永續發展教育基金會奬助學金評選小組決定。
三、 複審時如遇特殊情事欲增額錄取,在本獎助學金年度預算內得由評選委員裁示決議。
伍、申請時間
申請人於每學年度下學期開學後檢具相關資料向各系所申請,各系所初審後將推薦名單於主辦單位公告日前,統一函送台北市信義區(110615)信義路五段 7 號68 樓「財團法人安侯建業永續發展教育基金會獎助學金評選小組」,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
陸、申請所需文件
一、 申請表
二、 經學校蓋章之歷年成績單或各學期成績總表正本乙份
三、 系主任或所長之推薦信
四、 學生證正反面影本乙份
五、 身分證正反面影本乙份
六、 作文或影片(學生可自行決定是否提供):字數一千至一千五百字手寫作文一篇或長度五分鐘之創意發想影片一部,若經評選委員評選為優等,可額外獲得壹萬元獎助學金。
註:申請人若屬家境清寒或領有殘障手冊或具原住民身分者,請選擇檢附以下文件:
- 政府單位發給之一、二、三級低收入戶證明影本乙份,或家境清寒未達政府認定之一、二、三級低收入戶者得檢附里長清寒證明等憑證
- 殘障手冊影本乙份
- 原住民身分證明影本乙份
柒、審核及頒獎
一、審核
(1)初審:由學校系所進行初審。
(2)複審:由財團法人安侯建業永續發展教育基金會獎助學金評選小組複審。
二、複審時審核權重說明
(1)以歷年學業平均成績為主,並參考學生於企業的實習情況。
(2)若有以下三種情事者,則必要成績總和得依各項百分比再行累積加權,惟加權至多5%:
a.家境清寒經政府列為一、二、三級低收入戶者並檢附相關證明者,或家庭收入較低並提供里長清寒證明等憑證者(若檢附去年度之綜合所得稅各類所得清單者,則須附上戶口名簿謄本),加3%
b.特殊情形(申請人本身為殘障、父母雙殁、父或母殁之單親家庭、家中有重症病患或殘障人士並檢附相關證明者) ,加 3%
c.具原住民身分者,加 3%
(3)舉例說明:
甲生歷年學業平均成績為87.8分,家境清寒(經政府列為一級低收入戶者)且為母殁之單親家庭。加權後的總成績為:87.8 X (100%+5%) = 92.19
三、頒獎
審核結果除將個別通知之外,亦將於公開資訊網站公告周知,並擇期舉辦頒獎典禮。
四、申請人所檢附之資料,若發現有虛偽假造之情事,立即取消受獎資格,缺額不予遞補,此外,提供申請人相關證明者亦須負連帶法律責任;同時,申請本獎助學金之時,申請人本學期需尚未領取其他獎學金,否則須繳回本獎助學金之全額。
捌、評選小組成員
由財團法人安侯建業永續發展教育基金會召集具會計、財稅或經營管理等專業及社會公正客觀之人士共五名,擔任「財團法人安侯建業永續發展教育基金會獎助學金評選小組」之評選委員,負責複審作業,若遇特殊個案或爭議情形,由評選委員裁決。
玖、本獎助學金之得獎同學,得優先申請 KPMG 工讀計劃,惟申請條件需符合KPMG 當年度工讀計畫之規定;若為大三、大四及研究生獲獎,則直接錄取。
拾、本辦法若有未盡事宜,財團法人安侯建業永續發展教育基金會得視需要修訂之。
獎助學金辦法細則
壹、頒獎
一、得獎學生必須於領獎當日親自報到領獎。如有特殊情事無法出席頒獎典禮,需由系所開立相關證明。
二、頒獎典禮邀請對象:受獎學生、系主任、學生家長、指導老師。
三、如遇不可抗力之因素(如颱風天災等),財團法人安侯建業永續發展教育基金會保留調整頒獎時間與形式之權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