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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學年度學生取得專業證照獎勵通知

113學年度學生取得專業證照獎勵通知

一、113學年度學生取得專業證照獎勵114年41(二)起至114年4月30日(三)止提出申請(逾期不予受理)

二、相同級別僅能補助1張證照,同一證照在校期間僅能申請一次,不得重複申請(已申請築夢展翼計畫-取得證照獎勵補助之學生不得重複申請本次奬勵)

三、凡在本校就讀期間取得公告之專業證照者可申請獎勵提出申請獎勵證照以113年5月1日至114年4月30日止取得證照為原則。

四、申請步驟:

(1)請同學4/28(一)前至校務行政系統-B362學生證照管理」登錄相關資料及上傳證照影本。

(2)系辦審核B362學生證照管理」通過後,同學須於4/30(三)10:00前再次B363證照獎勵管理」申請獎勵。

請注意:申請專業證照獎勵須通過兩階段審核並非隨送隨審請同學不要到最後一天才登入B362學生證照管理」,以避免來不及申請第二階段證照獎勵(逾期不予受理),學生操作手冊請見附件。

五、檢附本校「學生取得專業證照資格獎勵表」、「各系專業認定標準表」、「學生證照管理系統證照獎勵管理系統操作手冊」。

六、承辦單位:職涯發展暨教育推廣處職涯輔導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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